加强公民举报权的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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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彩明,赖德亮.加强公民举报权的制度保障[J].法学,2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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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彩明 赖德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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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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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举报”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属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范畴。公民举报权保障要以权力保障权利。构建以“举报法”为主干的权利保障体系,应当明确公权力主体的责任、制定严密的具体制度程序,让举报权救济的渠道畅通无阻。为此,应重点抓好保密、身份重置等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性制度的规定,同时还应该注重社会健康举报观念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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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举报权 保护体系 身份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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