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需要“与时俱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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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建华,刘丛梅.村规民约需要“与时俱进”[J].中国民政,2007(4):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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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建华 刘丛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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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临邑县县长助理、民政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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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临邑县县长助理、民政局局长张甫清认为,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民政部门要想充分发挥好自身的作用,就必须认真履行自身职能,做到权为民所用,把“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情为民所系,把“爱民”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利为民所谋,把“利民”作为全部工作的目的;事为民所乐,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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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政工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民政部门 职业道德 “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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