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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问题探讨
引用本文:苗国立,;张静远.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问题探讨[J].中国检察官,2014(13):19-20.
作者姓名:苗国立  ;张静远
作者单位:[1]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473500; [2]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政研室,473500
摘    要:正律师会见权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与被指控人会见并交流案件及法律信息、沟通辩护意见,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进行辩护的一种诉讼权利。律师的会见权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有着不同的内容,而侦查阶段作为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对于追究犯罪、保障无辜、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而本文主要探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问题。一、当前我国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存在

关 键 词:律师会见权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辩护  审判阶段  法律信息  无罪推定原则  侦查人员  被追诉人  刑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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