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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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四川省人民政府令《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2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尹力2018年1月2日第32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公开发布并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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