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后抢劫的既遂与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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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凌.论事后抢劫的既遂与未遂[J].人民检察,2005(21):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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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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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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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事后抢劫是抢劫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对于事后抢劫的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最终是否得到财物为标准,还是一概认定事后抢劫都是既遂,在理论上存有争议。在刑法未作出明确规定或解释前,应以事后抢劫行为中先前的盗窃行为的既遂、未遂作为事后抢劫罪的既遂、未遂标准,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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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事后抢劫 既遂 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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