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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摘    要:随意设路障,于法无据案例:2007年1月9日,天刚亮,华东里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许经理便让保安员石天明在小区东侧的门口摆上了几个石礅作为路障,以防止车大型辆随意进入小区。据一些居民反映经常会有大型车辆进入小区,堵在路上,既影响了小区居民的出行,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噪音。于是许经理决定用设置路障的方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很快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一天刚好小区里有一位李先生要搬家,需要搬家公司的大卡车开进来,但是看护石墩的石天明在没有得到许经理的同意下不肯将路障拿开。于是双方争持不下,李先生认为保安员乱设路障,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没有道理的。同样,石天明也不示弱,认为这是小区居民普遍的意愿,是为了给小区居民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而设立的,没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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