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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容践踏——江西省纠正一起法院错划工会经费案
引用本文:郝希升.工会经费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容践踏——江西省纠正一起法院错划工会经费案[J].中国工运,2001(2).
作者姓名:郝希升
作者单位:江西省总工会
摘    要:近日,一起拖了数年之久的法院错划工会经费案,经过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终于被悉数追回。   事情要追溯到 1994年,江西省临川市农药厂与该省奉新县宋埠化工厂发生购销合同纠纷,农药厂欠化工厂部分原料货款。 1994年 6月 8日,奉新县法院在处理该起纠纷案时,不顾该市总工会领导和企业工会的意见和严肃交涉,强行将临川农药厂工会经费 5000元划走,用以向宋埠化工厂抵债。 1996年 7月 16日,奉新县法院以处理前次未结的案子为由,再次强行划走农药厂工会经费 15100元。此时,临川农药厂工会账面上的工会经费仅剩下 21 22元,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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