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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对失足未成年人实施“前科消灭”
摘    要:为了帮助触犯刑罚的未成年人“无痕迹”地回归社会,山东省乐陵市近日启动实施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对未满18周岁的犯罪未成年人将销毁其有关犯罪记录,其就业、就学、担任普通公职等权利将不再受到限制。乐陵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下发的《乐陵市失足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实施细则》规定,

关 键 词:前科消灭制度  未成年人  山东省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乐陵市  回归社会  办公室  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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