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谈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行管理——法院改革探讨之五
引用本文:胡健华 ,李汉成.谈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行管理——法院改革探讨之五[J].人民司法,1992(12).
作者姓名:胡健华  李汉成
摘    要:关于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到底由谁管理为好,是一个有争论的问题。近年来常有这样一种议论,认为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应当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以利于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这种论调不仅影响目前法院的建设,更主要的是可能影响将来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管理的归属。我们认为,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应当由法院自行管理,这样有利于搞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进而有利于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