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定理论研究需要层次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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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忠.税收法定理论研究需要层次论[J].理论月刊,2005(10):8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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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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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管理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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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税收法定原则的研究中存在着许多混乱现象:原则等于一切,主义就是原则,原则也是原理,含义与内容不相干,价值与技术、实质与形式形成“两张皮”,原则性难容灵活性,理论预设成为不可能,整个税法理论失去了内在联系等等。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没能区分税收法定的层次结构,将一切问题放在了“原则”这一同一个平面上进行处理。为此,必须树立税收法定层次论的观念,并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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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法 税法原则 方法论 检讨 |
文章编号: | 1004-0544(2005)10-008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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