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应从四个方面做好涉农检察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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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山.基层检察院应从四个方面做好涉农检察工作[J].中国检察官,2011(5):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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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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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6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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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农检察是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作为基层人民检察院,处在新农村建设的最前沿,如何立足职能,服务"三农",在实践中,我们按照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上级院的要求,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和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以涉农检察新机制为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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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工作 基层检察院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基层人民检察院 县域经济发展 检察机关 党中央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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