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改称“失足妇女”更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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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奋飞.比改称“失足妇女”更重要的[J].中国检察官,2011(3):7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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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奋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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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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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前不久,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刘绍武局长建议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以遏制对这一特殊群体的歧视。此语一出,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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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妇女 《论语》 公安部 卖淫女 管理局 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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