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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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全胜,景滔,朱海宏,王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J].知识产权,2006,16(5):9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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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全胜 景滔 朱海宏 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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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审判长(任全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代理审判员(景滔,朱海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 书记员(王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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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上诉人(一审原告)布莱克和戴克公司,住所地美国特拉华州19711纽华克科克伍德高速公路1423号德朗蒙广场办公区。授权代表韦斯利·穆勒,集团专利顾问。委托代理人马涛,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葛青,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法定代表人田力普,局长。委托代理人慕晓丽,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委托代理人林隐,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上诉人布莱克和戴克公司因专利行政决定一案,不服北京市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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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北京市 高速公路 特拉华州 布莱克 上诉人 办公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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