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分级设置的价值与局限--以培养法律思维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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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光宁.法理学课程分级设置的价值与局限--以培养法律思维为目标[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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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光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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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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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培养法律思维是法学教育的主要目标,而目前多数高校的法理学课程仅仅在大一开设,这种设置方式存在着很多局限与不足.分级设置的教学改革则可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具体情况讲授相应内容,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当然,分级设置的教学改革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从对法理学课程分级设置的讨论中可以看到,当前的法学教育需要大规模提升实践性教学环节和内容,法律方法论是其中的重点方向.唯此,法理学课程分级设置的教学改革才能够扬长避短,取得最优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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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理学课程 分级设置 价值 局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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