笼统说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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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卫兴华.笼统说从“补充”到“重要组成部分”行吗?[J].政工研究动态,199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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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卫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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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五大提出“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但有些宣传将此理解和宣传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构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各种私有制经济也属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和内容。这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起来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指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它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等。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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