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比较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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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越,杜芸,胡晓红.植物新品种权法律保护:比较与启示[J].电子知识产权,20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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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越 杜芸 胡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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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吴越),湖北省云开正泰律师事务所
(杜芸),兰州大学法学院(胡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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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品种权是一种新型的知识产权。对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是育种人品种权保护的需要,也是我国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需要。在当前品种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的情况下,以及中国市场开放的要求下,通过比较TRIPs 协定、UPOV条约、欧美、日本等法律并结合实践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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