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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适用理念
引用本文:何柏松.论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适用理念[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6):34-39.
作者姓名:何柏松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摘    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作为一种备受社会关注的民生犯罪,在司法认定上应当坚持三个理念。一是要坚持风险刑法理念,从关注实害向关注危险转化,在具体认定时要注意对行为人主观明知以及风险预见性的审查。二是要坚持行政刑法理念,注重行政程序和刑事程序的衔接,正确理解补充规范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认定的意义。三是要坚持有限刑法理念,合理发挥刑法制裁效果,在罪与非罪的区分上注意形式判断先于实质判断,在此罪与彼罪区分上注意客观判断先于主观判断。

关 键 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风险刑法  行政刑法  有限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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