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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犯罪的复合主体
引用本文:王联合.论单位犯罪的复合主体[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2(6):14-21.
作者姓名:王联合
作者单位:广东商学院法学院
摘    要:单位犯罪的主体既不是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的单一主体,也不是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共同犯罪主体或者两个犯罪主体,而是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复合主体。单位犯罪中的单位具有合法性与利益性特征,国家机关等不具有利益性的非经济组织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双罚制应当作为认定单位犯罪刑罚方面的条件,而只处罚相关责任人员的所谓单罚制的单位犯罪实质上是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的刑罚总量是由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分担的,单位承担其中的罚金刑,相关责任人员承担其中的主刑,现行刑法对部分单位犯罪中的相关责任人员配置较自然人犯罪更轻的主刑是不科学的。

关 键 词:单位犯罪  单一主体  复合主体  双罚制  单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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