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公款购物所得积分的行为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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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辉,孙同印.侵占公款购物所得积分的行为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4(8):7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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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辉 孙同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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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检察院,27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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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情]山东省某服装公司为招揽顾客,开展会员购服装积分活动,顾客购买服装在200元以上的可以免费办理一张VIP会员卡,每购100元服装可以积10分,积分1分可以折抵现金1元钱,但不可兑现。2012年中秋节前,为给某事业单位职工购买工作服,单位负责人李某与会计魏某到该服装公司购买服装,并办理了一张VIP会员卡。后李某将该张会员卡从会计魏某处取走,到2013年春节前,李某先后三次到该服装公司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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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服装 积分 会员卡 单位负责人 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 贪污罪 购物 公款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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