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侦查讯问十法及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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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勇,钟永芳.反贪侦查讯问十法及运用[J].中国检察官,2014(1):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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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钟永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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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6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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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一、直接告知侦查人员对经过法定程序立案后的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时,口气坚决果断,直接告知:你是本案嫌疑犯,不容怀疑。问后直视犯罪嫌疑人的反应,但不允许犯罪嫌疑人回答,如果其插话或表白应坚决制止。其目的就是打消其侥幸心理,检察机关已掌握了其犯罪事实。如问:"陈某某,检察机关已掌握了你受贿的事实和证据,你要如实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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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嫌疑人 侦查讯问人员 侥幸心理 检察机关 犯罪事实 十法 如实回答 侦查人员 证据 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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