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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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浪,章祺睿.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4(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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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浪 章祺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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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31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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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典型案例]王某系中石化某工程公司下属建筑安装公司(系二级公司,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的员工。后被派遣至建筑安装公司某项目部工作,系材料计划员,具体在某仓库上班,主要负责与材料计划相关的工作。2013年11月3日,王某与蒋某、李某事先预谋,欲利用王某在仓库上班之机,窃取公司购买后放置于某仓库的不锈钢无缝管,由李某与经营废品收购的侯某商定收购价格与接应车辆。当日10时许,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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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工作人员 职务犯罪 工程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 非国有公司 国家工作人员 中石化 材料计划 职务侵占罪 职务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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