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民事调解的审查认定及抗诉标准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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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远斌,曲晓棠,张晶.虚假民事调解的审查认定及抗诉标准把握[J].中国检察官,2014(6):6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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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远斌 曲晓棠 张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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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264001 [2]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民行,264001 [3]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264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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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名:栖霞市某矿业公司、张某某诉刘某某借贷合同纠纷抗诉案基本案情]2006年9月,张某与许某合伙成立了栖霞市某矿业公司,张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8月,张某某投资350万元,加入该公司。后因合伙人之间发生纠纷无法继续合伙,2008年5月,许某向河南省安阳市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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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业公司 栖霞市 民事调解 审查认定 国家利益 民事诉讼 河南省 中级人民法院 虚假 安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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