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口供”受贿案中案件事实的认定——邢某受贿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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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松,王波峰.“零口供”受贿案中案件事实的认定——邢某受贿案[J].中国检察官,2011(16):6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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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松 王波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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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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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核心提示:在办案实践中,运用谋略获取口供固然重要。然而,在面对直接证据并不十分充分甚至是"零口供"的情况下,如何利用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互印证,相互补充,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明体系,从而达到有力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这才是我们急需面对研究的重要课题。在邢某受贿案中,面对缺少被告人口供这一重要证据的情况下,运用合理的推定判断行贿人、介绍贿赂人及受贿人供述的真实性,再结合间接证据相佐证,最后从证明标准的角度论证本案已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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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事实 零口供 受贿案 直接证据 排除合理怀疑 间接证据 证明体系 证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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