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异地特别自首的认定
引用本文:韩少华,王启坤.异地特别自首的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1(20):77-77.
作者姓名:韩少华  王启坤
作者单位:1.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2.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646300
摘    要:【案情】2002年11月23日,四川省甲县张某等人与李某等人发生纠纷.张某用锄头打伤李某头部。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张某外逃,被当地公安机关网上通缉。2009年5月12日.张某因在深圳市持枪抢劫,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在深圳警方并未掌握其在四川故意伤害罪行的情况下,主动向深圳警方供述了其在四川犯罪的事实。

关 键 词:自首  2009年  深圳市  四川省  持枪抢劫  故意伤害  刑事拘留  张某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