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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权的定位
引用本文:彭磊.刍议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权的定位[J].中国检察官,2011(17):8-10.
作者姓名:彭磊
作者单位: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528400
摘    要:一、概述 2011年2月25日发布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明确提出了“社区矫正”概念,并在管制、缓刑、假释中做出相应规定。这意味着我国的社区矫正体系又发展了一大步,社区矫正这一刑罚执行活动也终于在我国刑法条文中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也说明我国刑事司法对罪犯以自由刑为主的改造思路有了重大调整.这既给我国刑事司法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也对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关 键 词:社区矫正体系  检察监督权  检察监督工作  司法体制改革  刑事司法  刑法修正案  刑法条文  刑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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