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现状亟需整顿 |
| |
引用本文: | 张剑林.法律服务市场的混乱现状亟需整顿[J].律师世界,1998(10). |
| |
作者姓名: | 张剑林 |
| |
作者单位: | 江苏连云港海州湾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目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乡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公检法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全律师”、“黑律师”纷纷涌进法律服务市场。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从事法律服务是有偿的。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良美不齐,有的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有的却包打官司、挑词架讼,向法官等司法人员请吃送礼、甚至违法行贿、泄密串供、捏造证据、威胁证人,既谋财又害人,搞乱了法律服务市场,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均对诉讼代理和辩护业务的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