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
| |
引用本文: | 金人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的说明——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5):439-439. |
| |
作者姓名: | 金人庆 |
| |
作者单位: | 财政部 部长 |
| |
摘 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停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草案)》做如下说明: 1999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并制定征收办法。据此,国务院于1999年9月发布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
|
关 键 词: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个人所得税 利息所得 储蓄存款 国务院 减征 授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