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界定的误区及解决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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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明.互联网行业相关地域市场界定的误区及解决思路[J].电子知识产权,2013(9):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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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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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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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法规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3批面上资助项目"互联网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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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言2013年3月28日,广东高院对"奇虎360诉腾讯QQ"案做出一审判决。法官在审理该案时,考察了大量的资料,对被告腾讯公司QQ服务的相关市场以及腾讯公司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了界定,最终认定腾讯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该判决一作出,就引起较大争议。原告奇虎公司认为广东高院将腾讯QQ的相关地域市场界定为全球市场的决定不合理,存在扩大QQ相关地域市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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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域市场 虚拟互联网 市场界定 市场支配地位 相关市场 解决思路 互联网企业 全球市场 运输成本 信息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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