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间接侵权责任中电子商务平台商的过错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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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今,郭思伦.商标间接侵权责任中电子商务平台商的过错认定[J].电子知识产权,2013(9):7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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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今 郭思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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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中国政法大学 2. 北京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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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电子商务中的商标使用和商标侵权研究"中期成果;项目编号 11YJA8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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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6条,电子商务平台商的商标间接侵权责任认定可以依据通知删除规则和红旗规则,但是司法实践中大多未考虑红旗规则,对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也较简单。为严谨起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严格依据特定知道标准,综合适用通知删除规则与红旗规则,并且明确通知删除规则中通知与删除的具体要求,以及红旗规则中示警红旗的判断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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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标间接侵权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商 过错认定标准 过错认定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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