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想敢干的改革者提供法制“护身符”——深圳、重庆促进改革创新与开放立法的亮点和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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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利.为敢想敢干的改革者提供法制“护身符”——深圳、重庆促进改革创新与开放立法的亮点和启示[J].海南人大,2009(3):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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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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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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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背景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6年和2008年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改革创新条例》)和《重庆市促进开放条例》(以下简称《重庆开放条例》),此举在我国立法界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一个身处沿海,一个坐落内地,为什么能审时度势,同样做出此类重大的举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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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经济特区 改革创新 开放 立法 护身符 改革者 法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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