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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拉美国家的立法制度
引用本文:徐世澄.浅谈拉美国家的立法制度[J].拉丁美洲研究,2000(3).
作者姓名:徐世澄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拉丁美洲研究所!北京100007
摘    要:在拉丁美洲,议会是专门行使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但在不同政体的国家,议会权力的大小有所不同。一 拉美总统制国家的立法机构(议会)  在实行总统制的拉美国家,总统拥有相当大的立法权。总统有权向议会提出法案,有权否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以2/3的多数票推翻总统的否决。尽管总统的权力很大,但总的来说,议会仍然是拉美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核心。(一)拉美总统制国家议会的组成1.一院制和两院制拉美总统制国家(绝大多数是原西班牙或葡萄牙殖民地)的议会在组织结构的形式上,从它成立至今,比较普遍采用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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