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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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钟佑.国有控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公告制度[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3):2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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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钟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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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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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扩大 ,股份制成为国有控股公司的主要实现形式。由于纯粹控股公司本身不进行经营 ,投资者需要的是进行经营活动的子公司的信息或者企业集团全体的信息。如果不实行纯粹控股公司与子公司间彻底的合并公告 ,就跟一般公司相比在其信息的正确性方面会脆弱。下文首先要探讨纯粹控股公司单位的公告时的问题点 ,然后介绍主要国家关于合并财务报表的立法例 ,同时分析以合并会计报表为中心的目前的公告制度与纯粹控股公司之间的联系性以及其问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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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纯粹国有控股公司 合并公告 合并会计报表 |
修稿时间: | 2004年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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