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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伤程度的划分和法医学鉴定
引用本文:关信.损伤程度的划分和法医学鉴定[J].人民司法,1988(7).
作者姓名:关信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没有导致死亡的损伤,称为非致命伤。这类损伤只要原、被告双方明确,事实清楚。一般不需要侦查,多数由人民法院直接管理。法院受理后,大都需要法医对人体损伤的程度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鉴定。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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