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贸间接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 |
引用本文: | 于耀东.我国外贸间接代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法学,1999(6). |
| |
作者姓名: | 于耀东 |
| |
作者单位: | 青岛大学 |
| |
摘 要: | 我国的外贸进出口分为自营进出口和代理进出口两种形式。1991年我国对外贸易部发布了《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确立了我国的外贸代理制。根据这一制度,我国外贸代理分为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直接代理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在批准的范围内,依法为另一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被代理人)代理进出口业务。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合同的权利义务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这种直接代理与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