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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欺诈、胁迫合同为什么效力不一样?
引用本文:于远河.同是欺诈、胁迫合同为什么效力不一样?[J].理论与实践,2001(3):29-29.
作者姓名:于远河
摘    要:我国新《合同法》第52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上述两条规定表明,同是以欺诈、

关 键 词:订立  欺诈  合同无效  效力  《合同法》  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  规定  违背  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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