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慑之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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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景旺.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慑之以法[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1,3(5):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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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景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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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丹东市委党校,辽宁,丹东,1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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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同法轮功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的斗争中,丹东市元宝区七道街道办事处党委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他们的工作方法可以总结为三句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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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轮功 邪教 重点人 法律威慑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1)05-0056-01 |
修稿时间: | 2001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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