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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慑之以法
引用本文:刘景旺.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慑之以法[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1,3(5):56-57.
作者姓名:刘景旺
作者单位:中共丹东市委党校,辽宁,丹东,118000
摘    要:在同法轮功争夺群众、争夺思想阵地的斗争中,丹东市元宝区七道街道办事处党委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他们的工作方法可以总结为三句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以法."

关 键 词:法轮功  邪教  重点人  法律威慑
文章编号:1008-4053(2001)05-0056-01
修稿时间:200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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