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5例自杀案件的法医学分析 |
| |
引用本文: | 张克杰,王军正,杨洪尚,刘成刚,任杰,徐传猛.675例自杀案件的法医学分析[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6(Z1). |
| |
作者姓名: | 张克杰 王军正 杨洪尚 刘成刚 任杰 徐传猛 |
| |
作者单位: |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山东济南250014(张克杰,徐传猛),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山东济南250002(王军正),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 山东济南250031(杨洪尚),济南市公安局市槐荫区分局 山东济南250022(刘成刚),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山东济南250014(任杰) |
| |
摘 要: | 1996年1月至2005年12月,济南市5个区法医共检验尸体4 473例,其中自杀者675例(15.09%)。现将自杀者的基本状况、自杀原因、手段,以及处理自杀案件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分析。1案例资料1.1自杀者的基本情况男性374例(55.4%),女性301例(44.6%),男女之比为1.24:1;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91岁。其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及婚姻状况见表1。1.2自杀原因、手段及其时间地点675例自杀案件,发生在1~3月份的147例(21.78%),4~6月192例(28.44%),7~9月172例(25.48%),10~12月164例(24.30%)。其发生原因、使用的手段、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见表2。2讨论本组资料显示,…
|
关 键 词: | 法医学 死亡方式 自杀案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