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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医疗救助对象将不设起助线
摘    要:“实行常见病与大病相结合的救助制度,使常见病能得到帮助和治愈,大病患者也能得到相应的帮助,实现现有救助能力的最大救助实效。”带着这种新的制度设计思路,太原市开始起草《太原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目前,《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即将出台,《办法》规定,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无经济来源、无赡养人无抚养人或扶养人、无劳动能力)、重点优抚户为医疗救助对象;对因病返贫户实行临时医疗救助。对医疗救助对象不设起助线,不设病种,因病在指定医院就医,救助标准统一为30%,年封顶线为5000元。《办法》还规定,将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关 键 词: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  太原市  封顶线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劳动能力  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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