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民间纠纷多人殴打多人的行为定性 |
| |
引用本文: | 魏颖,习文.因民间纠纷多人殴打多人的行为定性[J].人民司法,2023(17):29-31. |
| |
作者姓名: | 魏颖 习文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
摘 要: | <正>【裁判要旨】对于因琐事而突发的涉及人员众多的群体性斗殴案件,应结合斗殴起因、具体情节和实际后果综合分析,并且考量侵害的具体对象和法益,从严掌握聚众斗殴罪的适用标准。对于一方为多人的伤害打斗行为,如查明事出有因、目标明确、伤害故意明显、不具有挑战社会秩序意图,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依法认定为故意伤害罪,防止将多人实施的普通伤害、杀人等行为简单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