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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不同事实形成的刑民交叉案件应分别审理
引用本文:陈石磊.基于不同事实形成的刑民交叉案件应分别审理[J].人民司法,2023(29):51-53.
作者姓名:陈石磊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摘    要: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同一当事人基于不同事实分别发生民事纠纷和涉嫌刑事犯罪,若受害人系请求涉嫌犯罪行为人之外的其他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当分别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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