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公正”的两种意义及其实现——关于《尼各马可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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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崔昆.亚里士多德“公正”的两种意义及其实现——关于《尼各马可伦理学》[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5,13(6):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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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崔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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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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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所论述的诸多伦理德性中,“公正”是最重要且最复杂的一种德性,它是“一切德性的总括”。亚里士多德是在两种意义上谈论公正:一是作为外在价值目标、理想状态的公正,一是作为一种内在灵魂品质、伦理德性的公正。这两种公正各有特定的内容和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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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正 价值目标 伦理德性 法律 |
文章编号: | 1008-679(2005)06-0041-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0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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