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市公安局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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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建功.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依法撤销市公安局长职务[J].中国人大,199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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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建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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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阳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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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5年6月29日,山西省阳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撤销阳泉市公安局局长杨××的职务。1995年6月27日至29日,阳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期间,10名委员联名提出了撤销杨××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的议案,认为在全省开展打击重大文物盗窃案中,杨××身为执法部门领导,具有渎职失职行为,直接与此案有关,并在阳泉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两个月之久,直接给阳泉市公安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带来一定的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已没有资格继续担任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根据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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