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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政体与正义——读《论法的精神》第一卷及其它
引用本文:李兴.自然法、政体与正义——读《论法的精神》第一卷及其它[J].研究生法学,2014(4).
作者姓名:李兴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一卷中系统地论述了他的自然法与政体理论,这种论述的基础奠立在对自然状态的研究之上,而其目的是为了给分权理论作铺垫。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根据统治者人数的不同,他又将共和政体分为民主政体与贵族政体两类,并且深入研究了不同政体的性质及原则。孟德斯鸠在政体理论的研究中的价值取向值得关注,人们对他认为什么样的政体更符合正义这一问题见仁见智,而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将可能对现实政治实践产生不同的影响。

关 键 词:自然法  政体  正义  孟德斯鸠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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