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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的社会论争和民间游说与司法互动——我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新尝试
引用本文:俞梅荪,王俊秀,方兴东,赵岩.立法的社会论争和民间游说与司法互动——我国宪政民主制度的新尝试[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4(2):12-29.
作者姓名:俞梅荪  王俊秀  方兴东  赵岩
摘    要: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的司法解释,对电脑用户未经许可使用软件的侵权民事责任限制在商业使用范围内,大大缩小了打击面。这是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修正,成为立法的社会论争及其民间游说运作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先例,将促进了十六大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促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宪政民主制度的发展,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意义深远。本文记述和评说这一过程,进而反思法的精神和知识产权的本质,以正本清源。本文谨献给十届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

关 键 词:中国  宪法制度  政治制度  民主制度  立法  社会论争  民间游说  司法解释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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