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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要归还
引用本文:万会兵,沈光.不当得利要归还[J].北京支部生活,2008(2):62-63.
作者姓名:万会兵  沈光
摘    要:2007年11月29日,赵女士驾驶汽车将进入主路的行人马先生撞伤,赵女士驾驶的汽车漆面受损。赵女士先行向马先生支付了1500元赔偿款。后经主管部门认定,行人马先生对这次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法院审理确认由某保险公司在赵女士的车辆保险责任限额(5万元)内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同意承担赵女

关 键 词:不当得利  保险公司  主管部门  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  保险责任  责任限额  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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