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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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一飞,吴鹏.检务公开中的最大限度公开原则[J].岭南学刊,2015(1):3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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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一飞 吴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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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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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公开实施机制研究》,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校级重大课题(编号2012-XZZD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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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最大限度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下,检务信息也应当坚持"最大限度公开"。从应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范围包括"检察事务信息"和"检察执法信息";从实然角度来看,检务公开的范围会受到传统保密理念以及技术条件等因素限制。为实现"公开"与"例外"的平衡发展,检察机关在处理二者关系时应当在宏观上把握公开推定、例外先定、例外有限以及例外时限原则,并将二者范围和标准的界定纳入专门立法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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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务公开 最大限度公开 公开范围 确定原则 立法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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