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治未成年人罪错、惩治轻罪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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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细龙,王慧玲.矫治未成年人罪错、惩治轻罪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J].新东方,2004(6):4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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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细龙 王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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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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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2004年1月14日北京市政协会议上,中国致公党北京市委员会“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刻不容缓”专题调研报告中的一组数据引人注目:1979年北京市法院判处的少年犯仅118人,1989年迅速上升至1046人,增长近9倍。1999年,北京市法院判处的少年犯已达1482人,2000年和2001年分别判处了1267人和1379人。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逐渐增多,并且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二十多年来,党和国家将“严打”和综合治理作为根治社会治安恶化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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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犯罪 社会治安 社会矫治 罪错行为 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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