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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八种行为将被停薪停权
引用本文:姚波,遂纪教.“村官”八种行为将被停薪停权[J].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09(9):44-44.
作者姓名:姚波  遂纪教
作者单位: 
摘    要:最近,南溪县在刘家镇探索建立了《村(社区)干部停薪、停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于村(社区)非党干部虽有违法违纪行为,却又达不到村民委员会罢免程度或移送程度的情况,除保留《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权利外,将被停薪停权。《办法》的出台。弥补了目前体制下对非党村干部监督管理的盲点。

关 键 词:违法违纪行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村官”  干部监督管理  南溪县  社区  罢免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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