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中如何阐明证据的采纳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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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洪明,李勇.裁判文书中如何阐明证据的采纳理由[J].四川审判,2002(6):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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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洪明 李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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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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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加强法官自律,通过法官判断和认定证据的心证公开,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沟通,从而确立司法权威和法律的可预期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这既是对审判人员主观能动性的肯定,也是对司法裁判正当性和合理性提出的更高要求。本文拟对裁判文书中如何阐明证据的采纳理由作一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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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裁判文书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官 理由 司法裁判 审判人员 司法权威 正当性 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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