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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中如何阐明证据的采纳理由
引用本文:张洪明,李勇.裁判文书中如何阐明证据的采纳理由[J].四川审判,2002(6):12-13.
作者姓名:张洪明  李勇
作者单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摘    要:为进一步加强法官自律,通过法官判断和认定证据的心证公开,获得当事人的信任和沟通,从而确立司法权威和法律的可预期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这既是对审判人员主观能动性的肯定,也是对司法裁判正当性和合理性提出的更高要求。本文拟对裁判文书中如何阐明证据的采纳理由作一些探讨。

关 键 词:裁判文书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法官  理由  司法裁判  审判人员  司法权威  正当性  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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