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实现——基于法律的角度
引用本文:戴威,陈小君.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实现——基于法律的角度[J].人民论坛,2012(1):20-23.
作者姓名:戴威  陈小君
摘    要:农民的成员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团体制度密切相关,只有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成独立的民事主体,才能构建科学、合理的成员权制度。同时,相异的团体性质也存在共性的成员权机理,包括意思表达程序、资格确认方式等。现阶段,应先确定成员权制度的基本内容,逐步将其改造成基本的民事权利,以完成对农民权益最周延的保护。

关 键 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民事权利  法律  组织改造  农民权益  成员权  民事主体  团体性质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